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 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 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 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 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7)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