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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蓝筹成长(161605)

融通蓝筹成长(161605)基金投资范围

  可投资于股票、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债)。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本成分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成分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合计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比例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