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 票的总量;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 ,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 券合计规模的10%;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