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大中华(050015)基金投资范围
1、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60%,其他投资工具不高于基金资产的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以保证流动性需要;
2、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3、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机构具有投票权的证券总量不超过该机构发行的具有投票权证券总量的10%。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将合并计算,同时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将一并计算,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6、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8、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不受此限制。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