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恒生中国企业A(006778)基金投资范围
(1)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跟踪标的指数的公募基金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在扣除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4)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但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受此限制;
(7)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8)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0)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