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