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规定不在限制之内,但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