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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恒久增利C(660102)

农银汇理恒久增利C(660102)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农银汇理恒久增利C基金代码660102
投资类型其他投资风格债券型
首次募集规模最新基金规模9861708.60
成立日期2010-10-25基金经理史向明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本基金将在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次级债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债券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5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4)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基金的投资组合中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券种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10) 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遵照《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14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11)对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本基金将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90个交易日,对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对通过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或新股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5个交易日之内卖出。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12)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权益再投资日经过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6、每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全年可分配收益的2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7、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