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金元顺安成长动力混合 | 基金代码 | 620002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374409130.20 | 最新基金规模 | 71591254.45 |
成立日期 | 2008-09-03 | 基金经理 | 贾丽杰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可持续成长投资"指导下,本基金深度剖析与把握上市公司的成长动力,以"已投入资本回报率(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ROIC)"为核心财务分析指标,主要投资于资本运用效率高、具有可持续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力争通过灵活合理的大类资产配置与专业的证券精选,在精细化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构建优化组合,谋求基金资产长期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于资本运用效率高、具有可持续成长特征的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7、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投资于其他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8、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投资债券的信用评级在BBB+以上; 10、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11、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投资者自行承担;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累计亏损后,才可进行收益分配; 6、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基金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