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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社会责任混合(530019)

建信社会责任混合(530019)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建信社会责任混合基金代码530019
投资类型成长型投资风格混合型
首次募集规模1111390620.35最新基金规模13684584.62
成立日期2012-08-14基金经理刘克飞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力争在中长期为投资者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
  (2)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对于股指期货投资比例的限制,将遵从中国证监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1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的,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