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海富通股票混合 | 基金代码 | 519005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419612160.22 | 最新基金规模 | 4540315269.68 |
成立日期 | 2005-07-29 | 基金经理 | 吕越超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精选景气行业和积极主动精选股票投资相结合,分享中国经济高速成长的成果,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最大化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基本范围:股票资产70%-95%,一年期以内的国家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不低于5%。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方式。红利再投资指将现金红利按分红登记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六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50%。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成立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