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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上证国企(510270)

中银上证国企(510270)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中银上证国企基金代码510270
投资类型指数型投资风格股票型
首次募集规模485765331.00最新基金规模17832064.00
成立日期2011-06-16基金经理赵建忠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原则及比例  (1) 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单只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总资产,单只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等约定;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3.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依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
  5.本基金收益分配不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6.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