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上证龙头企业ETF | 基金代码 | 510190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130345823.00 | 最新基金规模 | 15150796.00 |
成立日期 | 2010-11-18 | 基金经理 | 刘璇子 苏卿云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3)本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5)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以进行收益分配; 4、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