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华泰柏瑞亚洲领导混合 | 基金代码 | 460010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90565328.80 | 最新基金规模 | 52773913.87 |
成立日期 | 2010-12-02 | 基金经理 | 何琦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采取主动精选亚洲地区具有行业领导地位和国际竞争优势的企业,通过区域化分散投资,有效降低投资组合系统性风险,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但存放于托管行的存款除外; 2、本基金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3、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 前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合并计算同一机构境内外上市的总股本,同时应当一并计算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并假设对持有的股本权证行使转换; 5、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 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6、同一境内机构投资者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7、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8、本基金投资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9、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0%; 10、本基金投资期货支付的初始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本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3、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分配收益的1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4、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