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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460005)

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460005)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华泰柏瑞价值增长混合基金代码460005
投资类型成长型投资风格混合型
首次募集规模406303580.25最新基金规模222765407.80
成立日期2008-07-16基金经理李晓西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市场估值相对较低、基本面良好、能够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的公司,重点关注其中基本面有良性变化、市场认同度逐步提高的优质个股,在充分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不得违反本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4)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本基金投资于其它权证的有关比例限制,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如果基金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1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