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富兰克林国海收益 | 基金代码 | 450001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671658080.51 | 最新基金规模 | 355120997.50 |
成立日期 | 2005-06-01 | 基金经理 | 徐荔蓉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以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管理集团环球资产管理平台为依托,在充分结合国内新兴证券市场特性的原则下,通过投资稳健分红的股票和各种优质的债券,达到基金资产稳健增长的目的,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范围包括所有在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A股;债券投资范围包括国内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券等。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范围为:股票投资为基金资产的20%至65%,债券为35%至75%,现金类资产为5%至2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集中于具有良好分红记录的上市公司,该部分股票和债券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资产的80%。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75%;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8、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