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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双核平衡(373020)

上投摩根双核平衡(373020)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上投摩根双核平衡基金代码373020
投资类型平衡型投资风格混合型
首次募集规模1423318139.20最新基金规模234206311.01
成立日期2008-05-21基金经理陈思郁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本基金深化价值投资理念,精选具备较高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与优质债券等,持续优化投资风险与收益的动态匹配,通过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原则及比例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5%以上;
    5、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6、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产生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8、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9、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
    10、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4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