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光大量化核心 | 基金代码 | 360001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544287215.94 | 最新基金规模 | 1402465357.52 |
成立日期 | 2004-08-27 | 基金经理 | 赵大年 翟云飞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追求长期持续稳定超出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 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 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发行总量的10%; 5. 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量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6. 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 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3. 在符合基金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但若基金成立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4. 基金当年收益须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5.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6.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7. 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人可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自动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8.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9.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