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天治成长精选混合 | 基金代码 | 350008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524890436.66 | 最新基金规模 | 10942242.06 |
成立日期 | 2011-08-04 | 基金经理 | 梁莉 尹维国 |
基金托管人 | 上海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精选收益增长速度快、未来发展潜力大的成长性股票,以追求持续稳健的超额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5)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投资于成长性股票的资产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现金、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 (6)基金的投资组合中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本基金投资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投资于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准计算。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