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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新经济混合(270050)

广发新经济混合(270050)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广发新经济混合基金代码270050
投资类型成长型投资风格混合型
首次募集规模821528920.88最新基金规模529859477.17
成立日期2013-02-06基金经理邱璟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投资目标通过深入细致的主题挖掘和基本面研究,精选受益于新经济主题的具有成长优势、竞争优势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该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4、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其它权证的投资比例,遵从法规或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5、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8、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9、本基金资产投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收益的10%;
  4、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方式;
  6、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