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金鹰优选 | 基金代码 | 210001 |
投资类型 | 价值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517181953.95 | 最新基金规模 | 264380778.33 |
成立日期 | 2003-06-16 | 基金经理 | 倪超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贝朗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通过资产配置和对投资组合的动态调整,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增值和获取适当、稳定的现金收益。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主要投资于上证180指数成份股和深证100指数成份股,本基金的其他股票投资还包括新股申购、股票增发申购和有可能入选成份股的股票等。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债券,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以国债投资为主。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当年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本基金成立至基金会计年度结束不足三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亏损,或者基金当年虽有收益但基金单位净值低于面值,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现金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注册登记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基金管理人收取该项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和方法应予以公告; 8、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