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南方保本 | 基金代码 | 202212 |
投资类型 | 平衡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4960661163.34 | 最新基金规模 | 215304224.28 |
成立日期 | 2011-06-21 | 基金经理 | 邹寅隆 黄春逢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按照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机制进行资产配置,在确保保本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6)本基金投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 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卖出; (9)本基金持有的净敞口(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之和)将保持在基金资产净值的0至40%之间。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每日所持期货合约及有价证券的最大可能损失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扣除用于保本部分资产后的余额。 (10)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11)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转型为"南方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