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金鹰中小盘精选 | 基金代码 | 162102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545813283.53 | 最新基金规模 | 302051963.45 |
成立日期 | 2004-05-27 | 基金经理 | 陈颖 |
基金托管人 | 交通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通过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必须符合以下比例规定: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运用基金资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该次的股票发售总量; 6)本基金投资于中小盘股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投资总额的80%; 7)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本基金契约所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8)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9)本基金将于成立日后三个月内达到符合规定的比例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基金当年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本基金成立至基金会计年度结束不足三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完成; 3、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投资亏损,或者基金当年虽有收益但基金单位净值低于面值,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现金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单位;本基金分红的默认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7、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帐或其他注册登记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基金管理人收取该项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和方法应予以公告; 8、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