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华夏中小板 | 基金代码 | 159902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3965967258.69 | 最新基金规模 | 731425531.96 |
成立日期 | 2006-06-08 | 基金经理 | 徐猛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各种衍生工具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总值的10%; (4)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投资组合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5)本基金在银行间市场进行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5)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当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3.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2次,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为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部分的90%。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