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易方达深证100 | 基金代码 | 159901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5157736818.00 | 最新基金规模 | 825167465.00 |
成立日期 | 2006-03-24 | 基金经理 | 刘树荣 成曦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目标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计算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超过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 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超过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 =(基金收益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收益评价日标的指数收盘价的千分之一)/份额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100% 当超额收益率超过1%时,基金管理人有权进行收益分配。 2、计算截至基金收益评价日本基金的净收益,并根据前述原则确定收益分配比例。 3、每基金份额的应分配收益为上述基金净收益乘以收益分配比例,计算基金收益分配金额,然后除以基金收益评价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额,保留小数点后3位,第4位舍去。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定期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一次评估,如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将净收益进行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比例的确定原则: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的千分之一。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还原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4、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