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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科翔混合(110013)

易方达科翔混合(110013)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易方达科翔混合基金代码110013
投资类型成长型投资风格混合型
首次募集规模1432989704.30最新基金规模939038953.67
成立日期2008-11-13基金经理陈皓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红利股,追求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共同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为基金资产净值5%以上;
  5、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6、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7、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8、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全年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份基金份额的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7、原基金科翔终止上市后, 基金注册登记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对原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方可通过其办理确权业务的相关销售机构办理赎回等业务。在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之前,如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则未办理确权手续的基金份额产生相应的基金权益将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处理,分红后基金份额继续托管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注册中心,直至投资者办理确权登记。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