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大成中证红利 | 基金代码 | 090010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869829259.37 | 最新基金规模 | 107409158.87 |
成立日期 | 2010-02-02 | 基金经理 | 刘淼 夏高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通过严格的投资程序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指数投资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2)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不得违反本基金合同有关投资范围、投资比例等内容的约定; (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5)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性规定,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