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嘉实理财增长 | 基金代码 | 070002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945335227.25 | 最新基金规模 | 276263974.18 |
成立日期 | 2003-07-09 | 基金经理 | 归凯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属成长收益复合型基金,在获取稳定的现金收益的基础上,积极谋求资本增值机会。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系列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系列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系列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系列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系列基金的股票资产中至少有80%属于本系列基金名称所显示的投资内容; (6)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收益分配原则 |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 本基金分红时,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基金投资人可在相应的销售机构提交选择分配方式的申请。如基金投资人未作选择的,视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 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免收再投资的费用;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则可从分红现金中提取一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用于支付注册登记作业手续费,如收取该项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和方法在公开说明书中规定。 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该基金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分红实施日的前一日基金单位净值转为基金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