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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沪深300指数A(050002)

博时沪深300指数A(050002)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博时沪深300指数A基金代码050002
投资类型指数型投资风格股票型
首次募集规模5122784859.66最新基金规模4112840780.12
成立日期2003-08-26基金经理杨振建 桂征辉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投资目标分享中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增长。本基金将以对标的指数的长期投资为基本原则,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保持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间的正相关度在95%以上,并保持年跟踪误差在4%以下。
投资原则及比例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3)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并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6)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由于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的投资组合超过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直至符合有关限制规定的要求。
收益分配原则  1. 每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2.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
  3. 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的分红方式,本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是红利再投资;
  4. 基金投资当期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6. 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7.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完成;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