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上证5年国债ETF联接A | 基金代码 | 020035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1070983603.90 | 最新基金规模 | 6217653.56 |
成立日期 | 2013-03-07 | 基金经理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的目标ETF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收益分配原则 |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