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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汇理区间精选混合(008078)

农银汇理区间精选混合(008078)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农银汇理区间精选混合基金代码008078
投资类型其他投资风格混合型
首次募集规模525221090.63最新基金规模32536322.99
成立日期2019-12-10基金经理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基金管理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调节组合的最大风险资产敞口,从而控制组合风险,实现组合锁定收益的目标。在组合风险敞口确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利用量化投资模型进行风险资产的配置,力争为投资者提供能获得一定程度超额收益的良好投资工具。
投资原则及比例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95%; 
  (2)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 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
  期的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的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
  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 BBB 以上(含 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3 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展期;
  (14)本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140%;
  (15)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或批准的特殊基金
  品种外,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 10%;
  2)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
  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
  等;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
  的股票总市值的 20%;
  4)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
  计算)占基金资产的 0%-95%;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
  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条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
  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