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中邮中债-1-3年债券A | 基金代码 | 007208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200000139.00 | 最新基金规模 | 546207943.62 |
成立日期 | 2019-04-15 | 基金经理 | 闫宜乘 |
基金托管人 | 徽商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将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2%以内。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6)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