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国联安鑫盈混合A | 基金代码 | 003275 |
投资类型 | 其他 | 投资风格 | 债券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725796625.75 | 最新基金规模 | 52806758.93 |
成立日期 | 2016-09-29 | 基金经理 | 邹新进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和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0-2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75%;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7)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0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