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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集富纯债债券C(003040)

广发集富纯债债券C(003040)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广发集富纯债债券C基金代码003040
投资类型其他投资风格债券型
首次募集规模1020.00最新基金规模15637654.40
成立日期2017-01-13基金经理吴迪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8)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9)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回购期限最长为一年,且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1)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如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