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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泰日添金货币A(001842)

九泰日添金货币A(001842)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九泰日添金货币A基金代码001842
投资类型其他投资风格货币市场型
首次募集规模238656.83最新基金规模339064958.28
成立日期2015-12-08基金经理刘翰飞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不受此限制;
  (4)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因发生巨额赎回致使本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5)本基金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6)本基金的存款银行为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7)本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8)本基金持有的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及短期融资券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AAA以上(含AAA)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2)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i)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ii)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3)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
  4)本基金持有短期融资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予以全部减持。
  (11)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2)本基金的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3)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进行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4、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和结转,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增加基金份额;若当日已实现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基金份额不变;若当日已实现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减少基金份额;
  5、当日收益结转时,如投资者的未结转收益为正,则为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日的未结转收益等于零时,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如投资者的未结转收益为负,则为份额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
  6、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