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华宝标普油气LOF美元 | 基金代码 | 001481 |
投资类型 | 指数型 | 投资风格 | 股票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最新基金规模 | 3919793605.89 | |
成立日期 | 2015-06-17 | 基金经理 | 杨洋 周晶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通过严格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实现基金投资组合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5%(以美元资产计价)。本基金标的指数为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Samp;P Oil amp; Gas Exploration amp; Production Select Industry Index),该指数是基于标普全市场指数(Samp;P Total Markets IndexTM)的精选子行业指数之一,选择在美国主要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等)上市的石油天然气勘探、采掘和生产等上游行业的公司为标的,采用等市值加权的方法计算。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20%。银行应当是中资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的分行或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级的境外银行,但在基金托管账户的存款不受此限制。 2、本基金持有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国家或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资产(包括金融衍生产品)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其中持有任一国家或地区市场的证券资产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基金不得购买证券用于控制或影响发行该证券的机构或其管理层。 4、本基金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前项非流动性资产是指法律或基金合同规定的流通受限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资产。 5、本基金持有境外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持有货币市场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6、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任何一只境外基金,不得超过该境外基金总份额的20%。 7、为应付赎回、交易清算等临时用途借入现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金融衍生品投资 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和规避风险,本基金可适当投资于衍生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投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本基金的金融衍生品全部敞口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2)本基金投资衍生品支付的保证金、投资期权支付或收取的期权费、投资柜台交易衍生品支付的初始费用的总额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远期合约、互换等柜台交易金融衍生品任一交易对手方的市值计价敞口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