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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富恒财分级B(000624)

华富恒财分级B(000624)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华富恒财分级B基金代码000624
投资类型其他投资风格债券型
首次募集规模98103789.28最新基金规模10450690.88
成立日期2014-05-07基金经理
基金托管人浦发银行基金管理人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满足恒财A份额持有人的稳健收益及流动性需求,同时满足恒财B份额持有人在承担适当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多收益的需求。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内任一开放日、开放期前二十个工作日至开放日、开放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2)在开放日、开放期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9)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3)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市值不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1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一)基金份额分级运作存续期间,本基金(包括恒财A和恒财B)不进行收益分配。
  (二)本基金转型为"华富恒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本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4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