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称 | 华夏复兴混合 | 基金代码 | 000031 |
投资类型 | 成长型 | 投资风格 | 混合型 |
首次募集规模 | 4999112948.66 | 最新基金规模 | 872011393.46 |
成立日期 | 2007-09-10 | 基金经理 | 周克平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管理人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投资目标 | 秉承长期投资理念和个股精选思路,以长期、全球视野考察我国经济、行业以及个股的成长前景,着眼于公司外部环境、公司内部品质两个基本评估维度,通过多层筛选机制构建高品质的投资组合,追求基金资产的持续增值,力争为投资者创造超额回报。 | ||
投资原则及比例 |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7)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8)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 ||
收益分配原则 | 1、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3、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5、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封闭期内每年收益分配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完成,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配收益的9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六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封闭期满后每年度收益分配不超过4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每次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20%。 6、本基金在封闭期内采用现金分红;封闭期满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选择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基金份额;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默认为现金分红方式。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