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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久兆稳健(150057)

长城久兆稳健(150057)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长城久兆中小板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0057
基金简称长城久兆稳健每份发行价1.01
基金份数额总额1845.8033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
发行日期2011-12-19基金经理杨建华
上市日期2012-02-21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年限(年)不定期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上市地点深市基金协调人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投资约束和数量化监控,力求实现对中小板300(价格)指数的有效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将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变化率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90%,其中将不低于9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中小板300(价格)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4)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本基金持有的所有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流通受限证券,其公允价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5%。
  (6)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包括久兆300份额、久兆稳健份额、久兆积极份额)不进行收益分配。
  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果终止久兆稳健份额与久兆积极份额的运作,本基金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具体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